目前许多城市正在或着手进行政府机构改革,本期福睿智库特整理浦东新区的相关举措供各地参考。
浦东的行政管理体制从设立至今经历了“开发办-管委会-新区政府”的发展过程,浦东新区始终朝着扁平化、大部门制、精简高效的方向改革,无论是原南汇区并入浦东,还是目前的自贸区建设中,都贯彻精简人员与机构,打造高效政府的原则,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浦东南汇合并
2009年,国务院批准浦东、南汇两区合并,浦东新区进入“大浦东”时代,面临着如何管理好一个特大型城区的空前考验。为此,浦东实行了“阳光政策”,集中清退1952年前出生男性、1957年前出生女性政府公务员以精简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同时着力构建大区域管理体制,撤销了功能区,形成“新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管理体制,不设中间层次,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
自合并以来,浦东政府不断精简部门,区委设工作部门7个,区政府设工作部门19个,万人行政编制数4.9人,不到全市平均数的一半。行政审批事项从2005年的724项减少到242项,平均审批时限从法定22个工作日压缩到承诺8.4个工作日,取消和停止征收252项收费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281个工作日减少到目前的不足100个工作日。浦东探索实行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和行政许可网上运行试点,企业登记注册时限从35个工作日压缩到11个工作日。此外,上海市还将涉及规划、土地、人口、投资、自主创新、文化、价格管理等7个方面11项事权都下放至浦东,基本做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架构,逐步做到“区内事区内办”。
2.自贸区建设以来的改革举措
2013年9月设立自贸区以来,浦东全面开展新一轮的行政体制改革,15%的机关编制、15%的内设机构将被核减,核减下来的人员将下沉基层,充实街镇管理队伍和开发区管委会队伍。下一步浦东新区将按照市里提出的“瘦身”瘦权力、“塑形”塑效能的要求,以自贸区“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为起点,以建设领域项目审批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要素,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真正打造上海乃至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
此外,上海浦东在政府工作理念方面也值得学习,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为让出更多办公区域,从靠近市区的外高桥保税区搬迁到离市区100公里远的洋山港区;上海浦东外高桥股份作为浦东外高桥土地最大持有者,负责自贸区一期项目开发的国有企业,可以为了腾让紧缺的办公用房,用7天的时间便腾空原有的办公楼,搬到面积仅有2000平米无空调、无厕所的待拆迁仓库。政府管理效率的提升依赖政府各部门真正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让艰苦创业、服务企业的精神深入每个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