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睿智库在调研中发现,自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以来,各地均在积极抢抓信息消费的机遇,力求为稳增长培育新的增长点。为支撑各地方政府及企业机构迎接信息消费机遇,本期福睿研究将为您提示有关信息消费与产业发展的若干要点。
一、信息消费的主要领域
信息消费是一个新兴的概念。
就内容而言,涵盖生产消费、生活消费、管理消费等多个领域,包括通信信息、宽带服务、电子商务、网络游戏、光纤设备、影视传媒、物联网概念以及云计算等。
从消费的形式看,既包括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种信息产品;另一方面,包括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人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软件等多种服务形态,也包括基于信息平台的电子商务、云服务等间接拉动消费的新型信息服务模式。
信息产品:主要包括功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微型计算机、智能电视、IPTV终端等网络化终端产品;
信息服务:主要包括语音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及软件应用服务。
随着新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的快速发展,云家电、智能穿戴设备、物联网、电子导航、智能安防设备等各类网络化终端产品的消费开始兴起,有望成为未来几年促进信息消费的又一支重要力量。
二、我国信息消费的已有规模
2012年,我国基础电信业收人已经突破1万亿元,其中,以互联网为主体的增值业持续高速增长,收人超过260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的收人达到11万亿元;软件业实现收人2.5万亿元,手机、计算机和彩电的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超过了50%,已经稳居世界第一。2013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销售额近2.14亿部,同比增长120%,虚拟网络客户端、平台等产业链都飞速提升,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3%,已经占到社会零售总额的7.7%。微信的用户已达到4亿户,各种依据于新技术的信息应用、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多方位拉动消费者需求。
预计到2015年,信息消费的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年增速将保持在20%以上。
三、国家将给出信息消费三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在需求端,即在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其中既包括推动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强基础电信的服务能力、实现电信资费的合理降低和透明收费,也包括开展信息消费的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制定各种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
二是在供给端,即在提高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意见》提出,针对云计算、大数据、卫星导航等热点,不断培育新的服务形态,大力推进数字家庭的示范应用等。
三是在环境建设方面,要完善信息消费的基础和网络环境,包括推动4G牌照的发放,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的发展空间,完善互联网支付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等。
四、需要关注的新兴行业及增长点
4G牌照: 由于基数原因,4G 周期短期的增速拉动效应不如3G 周期,但展望4G 网络建设,总规模会驱动整体投资增长更具持续性;中国运营商未来投资计划有望屡创新高。2014、2015年将是设备行业的爆发年。
北斗产业:北斗的应用将会经历“军方先导、行业示范、民用推广”三个阶段。军方市场和行业应用市场有望率先崛起,民用市场长期空间广阔。
金融IC 卡、居民健康卡、移动支付、社保卡行业。金融IC卡2014年有望数量50%以上的增长,年发卡总额达到5亿。市场空间35亿。居民健康卡试点结束后, 2014年发行将超2亿张;移动支付:中国移动预计2014年1亿张规模,电信跟进采购约0.5亿;社保卡:持续各个省发放,年发卡1亿张。预期卡片生产制造商仍有40%行业增长,而受益更大的将是芯片厂商。
信息安全和三网融合。各国政府和运营企业对信息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将会成为政府、军队、金融、能源等重要部门及行业信息设备采购转向以国产设备为主的关键因素。2014年三网融合被再次激活,直接受益的将是网络改造的提供商、有限电视运营商,国家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对弱势的运营商进行扶持(本部分采纳了华创等多家证券机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