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融结合概念
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通过股权方式所进行的相互联系与融合。产业资本在当前经济概念范畴一般是指以企业形式存在的用于创造社会剩余价值的资本,这类资本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生产活动来创造更高的附属价值从而获取回报,而金融资本是利用产业资本生产活动所创造的货币财富来进行扩张和发展,往往是建立在信用关系等关系基础上,利用信息差别等优势来获取更高的资本回报。
传统产融结合的主要形式包括由产业资本投资金融资本和由金融资本控股产业资本,在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中,大多表现为股权类投资,产业资本为自身多元化发展考虑而购买金融企业部分股权,这种方式在国内外均较为普遍。而金融资本控股产业资本虽然大多也利用股权化形式进行投资,但是由于各国法律和制度环境的不同,往往各国内部会出现更为特色化的具体形式。
.jpg)
产融结合发展
产融结合是社会化生产发展中的必要一环,产融结合的发展有效的促进了这种社会化生产,大规模产融结合在近现代极大刺激了社会资本的积累。从历史进程来看,国外产融结合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自由结合阶段
这一阶段的产融结合处于初级阶段,产业资本更多的依赖自身资本的积累来获得延续和发展,与金融资本的联系往往受限于与银行的债务债权关系,并且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外部支持并不占据主要部分。
2.金融分业阶段
1933年,美国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确立了美国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的分离,产融结合在此阶段主要表现为产业资本与非银行金融资本的结合,产业资本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等股权化方案来获得金融资本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工具来获得其他产业资本的控股权从而扩大自身规模。
(5).jpg)
3.多元融合阶段
伴随金融监管的弱化和金融创新的深化,产融结合的表现形式日益丰富。在这一阶段,金融资本内部的证券业和银行业的行业差异化变小,产业资本不再单一的依赖金融资本,积累了一定规模资本的企业开始直接控股金融资本,非银金融机构开始逐步崛起,产业结合有了更多有效的方案。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国外产融结合发展历程中大多时间是以金融资本作为主导,产业资本更多的是处于补充地位。
相比于国外产融结合的发展,由于复杂的政治历史原因,我国产融结合起步较晚,并且经历了比较坎坷的发展过程。
1.萌芽期
自90年代开始,产融结合在我国逐步发展,起初主要表现为部分产业企业对金融企业的收购兼并,实现产业企业向产融集团的演变。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的产业资本实现了集团内部的产融结合。
2.混乱期
进入新世纪之后,产融结合的快速发展带来良好示范效应,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以德隆集团为典型的产业资本恶性使用金融资本的案例[1]。2006年,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企业利用银行资金投资证券、信托等金融行业,使得在接下来较长的时间内,产融结合的发展陷入停滞。
3.复兴期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造成冲击的同时也给产融结合的再次发展带来机遇,以宝钢集团、中石油等产业资本对光大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收购为代表,产融结合在此之后重新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与国外金融资本的主导地位不同,我国产融结合是以产业资本作为主导。由于国情影响,我国银行金融机构大多是由国有资本进行控股,以四大行为主导地位的银行体系受制于现行金融体制,对于产融结合有极为严格的发展限制,同产业资本的联系也更多属于外部经济联系,也就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债务债权关系。并且我国银行业具有极为严格的风险控制,这种信用关系更多的是与实力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建立,而具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没有被纳入其中,这进一步弱化了产融结合的全面发展;在非银金融领域,我国证券市场开展时间短、产品结构单一、投机性质强、监管混乱等因素导致证券市场并不能有效的辅助产业资本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严重落后于经济的庞大体量和发展速度,从而非银金融领域对于产融结合的发展并不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以上两点内容决定了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产融结合是以产业资本作为主导。
除此以外,我国传统产融结合从细处考虑还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结合对象单一,涉及行业较为集中。
由于我国金融行业细分类别目前主要是银行和证券两种形式,所以产业型企业主要是与证券公司或者银行业进行产融结合。从产业型企业角度,也大多是以电力、煤气、钢铁等传统产业作为主要产融结合行业。
表1:产融结合企业参股金融机构类型分布
金融机构类型 | 参股公司数量 | 占比(%) | 持股比例(%) |
银行 | 300 | 48.86% | 2.35% |
证券 | 146 | 23.78% | 3.66% |
财务 | 65 | 10.59% | 18.02% |
保险 | 42 | 6.84% | 7.23% |
信托 | 30 | 4.89% | 8.00% |
期货 | 23 | 3.75% | 44.26% |
基金 | 8 | 1.30% | 22.34% |
总计 | 614 | 100% | 100% |
表2:产融结合企业所属行业分布
行业 | 产融结合企业 数量 | 上市公司总计 | 产融结合企业 占比(%) | 持股比例(%) |
电力、煤气、水 | 35 | 76 | 46.05 | 9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53 | 126 | 42.06 | 5.42 |
综合类 | 24 | 59 | 40.68 | 5.26 |
农林牧渔 | 16 | 46 | 34.78 | 8.3 |
交通运输、仓储 | 28 | 82 | 34.15 | 12 |
房地产业 | 33 | 134 | 24.63 | 8.95 |
采掘业 | 13 | 56 | 23.21 | 10.38 |
建筑业 | 10 | 51 | 19.61 | 2.82 |
制造业 | 242 | 1469 | 16.47 | 5.01 |
社会服务业 | 12 | 74 | 16.22 | 5.55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4 | 28 | 14.29 | 4.28 |
信息技术业 | 20 | 187 | 10.70 | 5.52 |
总计/平均 | 490 | 2388 | 26.90 | 6.87 |
2.产业资本投资金融企业股权比例低。
表3:产融结合企业参股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分布
持股比例 | 数量 | 占比(%) |
小于1% | 300 | 40.87 |
1%-10% | 326 | 44.41 |
10%-20% | 47 | 6.40 |
20%-30% | 25 | 3.41 |
30%-40% | 30 | 2.72 |
40%-50% | 7 | 0.95 |
50%以上 | 9 | 1.23 |
总计 | 734 | 100 |
3.参股金融机构类型多元化程度低。
表4:产业资本参股金融机构类型
参股类型 | 数量 | 占比(%) |
参股1种类型金融机构 | 338 | 69 |
参股2种类型金融机构 | 101 | 20.6 |
参股3种类型金融机构 | 31 | 6.3 |
参股4种类型金融机构 | 13 | 2.6 |
参股5种类型金融机构 | 7 | 1.4 |
4.产融结合协同作用要求企业参股比例保持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
当企业参股金融机构比例低于1%或者超过20%,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在产融结合之后两年内下降。这说明短期追求参股金融机构收益的企业受到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的影响,对企业自身并无利好;而参股比例过大则分化企业自身主营业务,降低盈利能力,并且容易受到金融机构风险冲击。只有将参股比例维持在1%-20%的企业才能够获得产融结合协同效应所带来的利处。
表5:不同持股比例企业产融结合前后净资产收益率对比
持股比例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小于1% | -41.83 | -3.95 | 10.49 | -41.13 | 3.80 |
1%-10% | 2.33 | -5.54 | 13.27 | 1.28 | 1.86 |
10%-20% | 4.32 | 7.54 | 2.54 | 6.36 | 5.12 |
20%-30% | -16.57 | -46.52 | -7.24 | -12.10 | -5.82 |
30%以上 | -2.32 | -17.00 | 0.06 | -11.00 | 4.74 |
40%以上 | -0.54 | -16.36 | 3.32 | -14.13 | 13.36 |
平均 | -3.05 | -3.58 | 9.03 | -2.38 | 3.35 |
综合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我国产融结合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迅速的同时存在一系列问题急需解决,伴随我国近年来在经济各领域的改革愈加深入,产融结合将在新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呈现出新特点和新模式。
[1]德隆集团案:德隆集团在2004年倒闭,该公司曾被视为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通过设置数目繁多的子公司和金融机构实现疯狂扩张,然而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而崩塌。